衡阳市石鼓区演武坪 44 栋潇湘街道综合楼全体居民办证近三十年无果
同楼两种标准区别对待群众,恳请省级督办
我们是衡阳市石鼓区潇湘街道演武坪 44 栋(潇湘街道办事处综合楼)3-8 层 25 户居民,该楼栋 1996 年由原潇湘街道组织集资修建福利房,我们全部足额缴纳集资款,2000 年前后入住至今已近三十年,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但始终办不下不动产权证。多年来我们层层反映诉求,却遭遇 “同楼不同标准、政策落地打折扣、整改要求脱离历史实际” 三重困境,社区、区遗留办、区信访局、12345 政务热线 信箱全部反馈过,始终没有实质性解决方案,万般无奈向省级平台求助,恳请上级督办衡阳市、石鼓区落实惠民政策,解决我们几十年的办证难题。
一、房屋基本事实:同一楼栋,1-2 层办证、3-8 层居民被卡消防
1.楼栋概况:整栋楼共 8 层,1996 年建成,国有土地集资住宅,已纳入石鼓区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置台账,区遗留办 2024 年 12 月出具正式项目联系函认定属于历史遗留办证范围。
2.产权分割现状:
1-2 层:2015 年潇湘街道办事处整体购置作为办公用房,2019 年 4 月 19 日顺利完成不动产登记,两套不动产证档案可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证明整栋楼宇主体结构、规划、消防基础条件完全符合办证底线要求,不存在整体不能确权的硬伤。
3-8 层:25 户普通居民集资住房,大部为退休老人、低收入群体,无任何违建、欠费、违规行为,却因消防整改标准争议被长期卡住办证。
3.前期群众自筹整改:2024 年在潇湘街道协调下,25 户居民主动自筹 20 万元资金,统一加装楼栋消防主管,现已施工完毕,现场有完整施工照片佐证,群众已主动承担基础消防完善义务。
二、核心矛盾:违背衡阳市 “两分离、三集中” 政策,消防整改一刀切、同楼双重标准,严重不公
衡阳市政府早已出台《衡阳市城区不动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理实行 “两分离、三集中” 实施细则》(衡政发〔2020〕6 号),明确三大核心原则,但相关部门执行时完全背离文件精神:
1.违背 “两分离” 原则,让无过错群众承担历史遗留责任
文件明确:购房人办证权益与开发商、原建设单位义务分离;与职能部门过往履职缺位分离。我们 25 户居民全额交清集资款,无任何违约、违建行为,楼栋消防历史短板是 1996 年建设时期遗留问题,责任主体是当年街道建设单位,不应由普通居民全额承担高额整改费用,更不能以消防整改作为前置条件拒绝办证,应当落实 “证缴分离、先办证再整改”。
2.违背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原则,套用现行新标准一刀切
文件要求遗留问题参照房屋建成当年(1996 年) 的消防标准执行,1996 年多层居民住宅并无强制安装喷淋系统、楼顶大型消防水箱的规范要求。现住建局、消防部门硬性要求我们额外加装喷淋 + 屋顶水箱,预估总费用 30 万元,分摊到每户需一万余元,我们住户多为退休老人、慢性病困难家庭,微薄退休金根本无力承担;同时老楼屋面老化承重不足,加装数吨重水箱极易破坏防水层,引发顶楼长期漏水,制造新邻里矛盾。
3.同一楼栋两套消防标准,明显有失公平
整栋楼是同一建筑主体,1-2 层街道办公用房 2019 年办证时,并未要求加装喷淋、屋顶水箱,仅满足基础消防条件即完成确权;如今轮到 3-8 层居民办证,却抬高消防门槛,双重标准区别对待普通群众与政府单位用房,我们多次向区、街道提出核对当年办证消防标准,均未得到合理解释。
三、我们多年维权全过程,各级渠道反映均未化解
多年来我们一直申请维护业主权益,自纳入遗留问题台账以来,我们持续通过各类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1.多次前往潇湘街道社区、街道办当面沟通,仅协调自筹消防管道,未解决办证核心卡点;
2.多次到石鼓区房地产办证遗留问题办公室提交书面诉求,仅登记资料,未组织多部门联合处置;
3.多次到石鼓区信访局走访登记信访事项,无正式处置答复、无现场办公安排;
4.反复拨打 12345 衡阳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工单转办后仅电话回访,未实质性协调住建、消防、遗留办统一标准;
5.先后在信箱提交书面报告,附上 1-2 层办证凭证、区遗留办联系函、消防管道施工照片全套证据,反馈回复均回避 “同楼双重消防标准” 核心矛盾,未给出可行解决方案。
四、25 户居民合理诉求(严格依据衡政发〔2020〕6 号文件)
1.恳请督促衡阳市集中化解办牵头,组织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石鼓区政府、潇湘街道开展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调取 2019 年 1-2 层街道用房办证时采用的消防审核标准,3-8 层居民住宅统一适用同等标准,杜绝同楼不同待遇。
2.取消强制加装喷淋系统、屋顶消防水箱的不合理要求,采用符合 1996 年建筑标准、低成本安全整改方案:增补足量灭火器、完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清理疏通全部楼道疏散通道、更换老化电气线路,满足住宅基础消防安全底线。
3.严格落实文件 “两分离”“证缴分离” 政策,先行为 25 户居民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消防历史遗留整改资金由街道、区级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不得将整改成本转嫁给群众,不得把消防整改作为办证前置门槛。
4.针对楼栋高龄、患病低收入困难住户,协调区级民政、住建部门给予整改资金专项补助,减轻老年群众经济压力。
五、结尾诉求
我们 25 户普通群众盼一本不动产权证盼了近三十年,房屋无法确权导致子女落户、上学、房屋交易、抵押贷款全部受限,晚年住房资产没有法律保障。衡阳市出台的 “两分离、三集中” 政策本是惠及民生的好政策,同栋楼政府用房顺利办证的先例也摆在眼前,我们从未奢求特殊优待,只盼望政策公平落地,不用承担超出历史标准、无力负担的高额整改成本。
恳请平台转交相关领导,下沉衡阳石鼓区实地核查,打破一刀切消防整改壁垒,依据衡阳市官方遗留问题政策,公平妥善解决我们 25 户居民三十年办证难题,让普通群众切实感受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政策的惠民温度。
佐证材料:1-2 层不动产登记查询截图、石鼓区遗留办项目联系函、居民自筹消防管道照片,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截图,信箱提交办证编号(附件上传)
石鼓区潇湘街道办事处综合楼3-8层全体居民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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