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暖水镇步阳村拖欠黄春明2015年建设的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款十余年至今未付。黄春明与暖水镇步阳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于2024年10月15日经汝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黄春明胜诉,案号:(2024)湘1026民初1752号。黄春明于2025年1月16日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不到位(步阳村账户上有资金),判决无法落地,恳请法院督办,足额落实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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