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梁滨江首府小区景观水池自2022年初损坏停用至今已逾四年,完全干涸荒废。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一、2022年4月: 其它业主首次投诉,住建局官方回复:物业表示“水泵损坏,采购后立即更换”——承诺落空;
二、2025年12月:又有业主再次投诉,住建局官方回复:物业改口称“管路、电气、防水层均老化,需系统性改造”——说法前后不一;
三、2026年7月至今: 距二次承诺已过半年有余,现场毫无施工迹象,水池依旧干涸荒废。
物业公司(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存在以下严重违约失职行为:1.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景观水池属于小区核心公共配套设施,维护其正常使用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基本内容。物业公司四年不修复,已构成严重违约。
2.消极应付、推诿责任: 从“换个水泵”到“系统大修”,说辞随意变更。四年时间足以完成任何系统性工程,却始终未见实质行动,本质是“以拖代修”,将简单问题复杂化以回避维修责任。
3.承诺屡次失信: “立即更换”落空,“近期恢复”又落空,多次承诺均不兑现,服务诚信严重缺失。
4.侵占业主共有利益: 公共设施维护费已包含在物业费中,物业公司收取费用却未提供对应服务,实质上损害了全体业主的财产权益。水池荒废亦导致小区环境品质下降,影响房产价值。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妥善维修、养护公共设施。现其长期不履行核心义务,全体业主有权要求按服务不达标比例核减相应物业费用(其中公共设施维护部分)。
恳请贵局依法调查,1.责令物业公司限期制定并公示详细的系统性修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水泵更换、管路检修、电气控制更新、防水层修复等具体内容,明确施工工期(建议不超过30个工作日)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