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份以来,郴州城区30多名业主被株洲嘉辰公司虚构租用民房做民宿的事实,骗取上百万装修押金后失联。业主于4月30日报警,9月份在多方施压下才终于立案,先后经过骆仙派出所踢皮球、经侦大队立而不查,历时2年零3个月,至今仍没有下文,打电话过去问,就是说在查账,几页纸的账查了2年多,现在经侦大队把责任推给第三方会计事务所,骆仙派出所把责任推给经侦大队,经侦大队说只受理合同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对于私刻公章罪、非法买卖公民信息罪仍有骆仙派出所受理……
不知道受骗业主还要煎熬多久,有些业主交了5万多块钱,房屋只铺了水管或贴了劣质瓷砖,报案后不敢继续找人装修,怕讲不清或证据灭失,2年多的时间啊,一直闲置。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最长期限规定如下: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案件侦查期限不超过两个月;2. 对于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无法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可延长一个月;3. 特殊情况下侦查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五个月;4. 具体侦查时长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收集情况综合确定。
不知道北湖公安局办理刑事案件,是否适用《刑事诉讼法》?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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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严肃问责,对该案件的负责人进行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