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反映永州两个招投标项目涉嫌资格合规性及履约监管缺失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依法核查:
一、永州永链荟运营及厂房去化项目(项目编号HNZXCG-20250314),中标单位为重器科工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仅5名从业人员的贸易代理类小微企业,无专业产业园运营团队与同等规模项目独立落地实绩,其太原关联运营公司存在欠税失信记录,履约能力存疑。项目五年服务费合计1645万元,截至目前厂房去化面积、独立招商成果等核心履约指标未向社会公示,公开招商活动均由政府部门主导,无法印证服务商履约成效。
二、永州国际陆港配套水汲江大道延长段施工项目,上述公司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中标,其自身无任何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资格合规性存疑。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项目履约情况应接受社会监督。恳请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投标资质真实性、业绩有效性及项目履约情况,依法依规处理并公开核查结果,保障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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