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浏阳奥园广场住户,业主委员会在一没有召开业主大会,二没通知业主的情况下,直接招标消防改造,这合规合法吗?230万不是小数目,我们小区建好到入住还没十年,就要动用这样一大笔费用,今后维修怎么办,本来我们小区有停车场可以收费,但由于业委会的不作为,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以底于市场价格与君安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使小区无任何收入,现请求各领导考虑考虑我们业主权益,业主不同意动用维修基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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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
像这种只有盖章没有签字的合同有效吗?是谁给的业委会这么大权利?
2026-07-19 09: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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