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我通过红网实名投诉并举报湖南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费欺诈、恶意违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由未受理。因诉讼成本之高令我生活雪上加霜,6月底我撤诉了,撤诉不代表我放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院仅下达了准许撤诉裁定,就纠纷未作出判决和调解,纠纷未得到实质性处理,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现恳请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我的投诉,督促湖南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我4.7万元购车款,维护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对我举报的湖南德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高价欺诈消费者、恶意违约拒不担责,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经营行为,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举报是我作为公民的监督权,无论民事纠纷是否诉讼,市场监管部门均应依法核查经营者违法行为,秉公执法,不能以民事纠纷为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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