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与怀化榆树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合作方。现就该公司在付款事宜上长期恶意拖延、不讲诚信、严重损害合作方合法权益及破坏怀化市营商环境的行为,向您进行正式投诉,恳请上级部门予以关注并强力督办。
一、投诉事由及经过
我方向怀化榆树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约提供怀化市榆树湾文旅商综合体部分楼栋室内装修服务/履行合同义务后,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进度款。
项目于2025年9月竣工并对外营业,直到2026年2月10日前,期间我方一直在沟通进度款的付款问题。临近年关,湖南五溪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可按一定比例代怀化榆树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付给我方进度款费用,我方于2026年2月13日按流程提交请款申请后,并由各级领导及董事长签字确认,但迟迟不予付款。(可提供签字审批及单据照片)
从2026年3月-7月我方多次催促无果,商务代表只能前往怀化当面就年前已签批请款单的付款事宜进行沟通。然而,公司层面最终仍以“流程时效”及“暂缓支付”为由,拒绝即时付款,并口头承诺需等待两个月左右方能完成内部流程,后续再行通知处理结果,又是遥遥无期。
经了解,该公司拖延付款的真实原因并非资金短缺,否则就不会只付大项目不付小项目。难道小企业就该被“欺负”、被拖欠吗?(签字先稳住我们不去催款这招,骗取信任的同时丢掉的是国企的担当)
二、投诉请求
鉴于上述事实,我方恳请省长及上级领导关注此事,并请求:
- 责令怀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督促怀化榆树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投资方湖南五溪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履行付款义务,依法支付拖欠款项;
- 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对其恶意拖欠、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 建议由怀化市城发集团对该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督导,纠正其内部决策机制中“怕担责、不作为”的弊病,确保国有资产运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 请上级部门协调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推动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怀化市当前正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而怀化榆树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地方重点企业,其恶意拖欠、失信违约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合作方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影响了怀化市招商引资的声誉和政府公信力。恳请上级领导体察民营企业的艰难处境,监督、责令怀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尽快给我方一个明确的、合法的解决方案。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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