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新田县第二中学2513班学生,3月13日在校携带手机被班主任收缴,我认可在校遵守校规。现已放暑假,脱离教学管理时段,依据《民法典》,私人财物受法律保护,学校无权长期扣押我的手机。
完整维权经过:
1. 7月10日,我已提交本次手机被扣诉求工单;
2. 7月15日上午,我向新田县教育局信访邮箱发送补充诉求邮件;
3. 7月15日下午三点,教育局工作人员使用私人号码致电与我沟通,但未给出明确返还方案;
4. 拨打教育局总机,前台告知无法转接信访专员;
5. 总机提供科室分机,多次拨打均无法接通,常规办公电话沟通渠道全部中断。
我独自与班主任沟通心理压力极大,极易产生矛盾,无力自行协商。
诉求两点:
1. 请教育局调取我7月10日领导留言板工单记录,对接学校协调归还我的手机;
2. 与校方沟通时对我的反馈信息保密,避免我与班主任产生隔阂。
若本次仅收到模板化敷衍回复、无实质协调处置动作,我将携带工单截图、通话记录、邮件回执等全部凭证,继续向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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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mxdb9ef
本人反映学校扣押手机问题现已协商完毕,手机已取回,无任何纠纷。
2026-07-16 11: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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