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汉昌街道低保答复存异议,申请重核解决2024年医疗救助问题
岳阳市平江县
网友lgu0fza
2026-07-15 14:17:17

本人张妹香,针对汉昌街道此前关于本人低保及医疗救助问题的答复,现提出正式异议申诉,恳请平台转交上级部门重新核查。

一、关于“患病初期未第一时间与村支两委对接报备”的表述与事实严重不符

事实如下:我因病情需要,早在2024年4月29日就已前往医院办理预约住院手续。在预约住院期间,我已于4月底至5月初通过医保局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第一时间致电村委报备病情。2024年5月22日我正式住院确诊浸润性乳腺癌,入院后进行全面检查,6月1日开始正式化疗,10月8日完成手术,10月25日开始打靶向治疗,10月底至11月初开始放疗。此后,门诊慢特病、大病医保、双通道用药及报销等手续,均由村委接收材料协助办理,村委经办人员对全过程完全知情。

我在住院前半个月就已主动报备备案,村委全程经手重病材料,答复中“未第一时间对接报备”的表述完全违背客观事实。

二、关于低保审批延误导致2024年医疗救助落空的问题

我患病后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符合低保纳入条件,但低保直至2025年1月才获批,审批延误责任不在本人。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民发〔2021〕57号、民发〔2025〕68号等文件精神,救助应坚持实事求是、应保尽保。2024年治疗期间(含住院检查、化疗、手术、靶向治疗、放疗等关键阶段)产生大额自费医疗费用,因低保审批滞后未能当年纳入,致使我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相关政策,造成实质经济损失。

三、我的诉求

低保落实后街道、村委提供的帮扶我予以认可,但我坚持诉求:结合政策文件重新核查时间线(2024年4月底已报备、5月22日确诊住院、6月1日至9月化疗、10月8日手术、10月25日打靶向、10月底至11月初放疗,全流程均有村委协办),妥善处理2024年度因低保审批滞后导致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的问题。恳请上级公正核实处置。

附件说明: 汉昌街道原回复截图、本人身份证信息、治疗时间线清单等证据材料一并附上。

申诉人:张妹香

日期: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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