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猫养车门店消费投诉”调查回复的异议及补充举报
一、核心异议:调查结论定性错误,避重就轻
我投诉的本质是 “商家故意以有明显使用痕迹的二手旧件冒充全新件,进行消费欺诈” ,而非简单的“发错货”或“工作疏漏”。官方回复将此定性为“上游配件供应商发错货,门店未核对”,存在以下核心矛盾未予查明:
“发错货”说法根本站不住脚:“发错货”通常指型号、规格错误。但本案的关键事实,是我收到的高压包外观有清晰、明显的长期使用后留下的磨损和旧痕。一件所谓“发错的新货”,绝不应当出现此类痕迹。调查结论对此无法自圆其说。
完全避开了“以旧充新”的欺诈本质:回复仅称“未查获假冒伪劣配件”,但我举报的是用“二手件冒充新件”的欺诈行为,“二手件”不等同于“假冒伪劣件”。调查组避开了“为何用旧件充新件”这一核心欺诈事实。
未解释商家关键谎言:在本人发现问题后,商家店员的第一反应是狡辩“拿错了”,而非说明是“供应商发错了”。这一前后矛盾的辩解,恰恰暴露了其企图当场掩盖的故意。调查结论为何对此关键情节不予回应?
二、对调查证据的重大质疑
基于上述矛盾,我对官方认定“发错货”所依据的所谓“微信截图”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提出严正质疑:
证据未公开透明:这些截图目前仅为商家单方面提交,我作为举报人,有权要求调取并公示这些聊天记录,以核实其聊天时间、内容是否是在我投诉后临时拼凑、事后串通伪造的。
证据不得采信,并涉嫌包庇:一个敢于在交易中用二手旧件骗人、事后又当着消费者面用“拿错了”撒谎的商家,其单方面出具的、未经质证的截图,根本不具备可信度。直接采信该证据,等于让“骗子自证清白”。
三、补充举报:商家涉嫌偷逃税款
本次维修更换高压包,我总计支付800元。但该门店自始至终未向我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甚至连维修结算清单都未出具。此举:
公然违法: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发票管理、税收征收的强制性规定。
动机可疑:不开票、不留痕,致使其配件来源无法追溯、经营行为无法监管,这与其敢用二手旧件的欺诈行为一脉相承。我要求税务部门介入,彻查其偷逃税款行为。
四、重新定性及最终诉求
该门店在此次服务中的行为,是包含欺诈消费者、涉嫌偷逃税款在内的系统性违法违规,绝不是什么“管理漏洞”:
第一步:用旧件欺诈——是主观故意的消费欺诈。
第二步:被揭穿后狡辩——是当面的欺骗。
第三步:拒开票据——是处心积虑规避监管和税收。
一个连法定义务(开具发票)都不愿履行、连对消费者最基本的诚信都丧失殆尽的商家,其所谓“供应商发错货”的单方借口,毫无可信度。
综上,我严正声明:绝不接受“工作疏漏”的结论。 我坚决要求:
重新立案,协同调查:由市监、税务、交通等部门,对该门店消费欺诈与偷税漏税行为一查到底。
支持赔偿诉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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