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贺洪白,耒阳市南京镇白毛村11组村民,长期在广东务工。本人与本组贺圣龙、贺佐腾存在两起土地边界纠纷,均系对方越界占用土地引发,属于合理维权。
村委先后组织3至4次调解,全程未制作调解笔录、未建立村务台账,未履行法定档案留存义务。村干部多次电话通知我返乡配合处理,前后往返3次,车费、误工损失超万元,数次沟通均只有口头答复,问题一直原地搁置,我身心俱疲,所有沟通调解均自行录音留存备查。
4月10日村委会牵头双方、11组现任组长、原组长共同现场踏勘,两位组长签字按手印确认现场情况,该踏勘属于已完成的村务事实。
我清楚土地权属裁定权归乡镇农业、自然资源部门,从不要求村委会判定土地归属,仅申请村委出具加盖公章书面材料二选一:要么确认本次踏勘有效,要么出具书面理由正式推翻踏勘。
村委会以需召集11组村民集体复核为由长期拒不出具文书,人为设置办事门槛,导致纠纷长期停滞,无法进入后续测绘、确权流程。
恳请南京镇政府督促村委会:一是限期出具4月10日踏勘二选一的盖章书面材料;二是补齐历次调解台账与笔录。相关材料出具后,我将全力配合乡镇所有正规处置流程。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全部属实,聊天记录、GPS资料、组长签字凭证、录音文稿等证据齐全,随时可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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