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持有一级残疾证的特困供养人员,因肢体残疾严重,日常行动完全依赖辅助器具。根据《湖南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特困供养人员属于重点补贴对象,应享受100%补贴。为此,我多次向新化县、娄底市及湖南省残联申请电动轮椅,但至今未获批准。
我已多次向上级反馈,我理解基层工作面临资金压力,工作人员也提出了替代方案(普通手动轮椅),我对此表示感谢。但现实是,我作为一级残疾人,上肢力量无法驱动普通轮椅,手动轮椅对我而言并不实用,电动轮椅是维持我基本出行和生活尊严的必需品。
同时我也注意到,公开报道显示,2025年1月娄底市残联联合市纪委监委曾为涟源市残疾人赠送了电动轮椅。这说明电动轮椅的配备是具备条件的,并非完全不可行。因此,想恳请上级部门予以关注:
1. 能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我这样的一级特困残疾人给予优先照顾?
2. 如果确实无法配发,恳请出具书面说明并告知具体原因和依据。
3. 是否有其他专项救助或慈善渠道可以争取?
我不愿过度打扰领导,但此事事关基本生活保障,恳请理解并给予帮助。感谢各级残联工作人员的接待,也感谢平台提供反映问题的渠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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