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区朵拉儿童摄影违规收费,请求核查并协助退2000元
株洲市天元区
网友z3ve7bg
2026-07-14 16:46:33

消费者到摄影室拍摄的照片底片,必须在已订套餐1568元的基础上,额外高额付费购买(60元/张)。事后消费者通过12315热线维权,诉求是退还底片费用2000元。然而,摄影室给辖区监管机构的答复则是另一套说辞——额外收取的费用是修图费。

我想请上级领导核查:

1、该摄影室60元/张的修图费是否在物价局备案?

2、摄影室内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是否违规?

3、摄影室是否存在AB价目表?(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出示的价目表不一样)

综上,如果核查发现,摄影室的确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存在,请领导依据《消保法》等,帮助消费者协调退回套餐外支付的2000元。而且请监管部门责令摄影室整改相关问题,不然会有更多消费者掉入陷阱。

详情如下:

我2025年在“天元区朵拉儿童摄影室”订购了1568元的亲子摄影套餐,当时商家说明只赠送入册底片(比如:总共拍摄500张照片,选20张做成相册,则只赠送20张的底片,其余480张底片需要另外付费购买)。订摄影套餐时,我并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摄影底片所有权归消费者,影楼无权扣留底片并另行收费),所以按商家的说法支付1568元订购了套餐。

2026年2月10日我携家人完成拍摄,2026年2月15日我到影楼遴选入册照片。选片时影楼告知,除入册底片外,其余底片需额外付费,60元一张,打包全部底片要1200元。

迫于当时场景,我现场充值了2000元,其中1200元被直接扣除作为底片费用,充值卡剩余800元。影楼在收款后,通过网盘把底片链接发给了我。

但我离店后十分钟立即联系影楼,明确表示底片尚未下载,要求退还这笔2000元充值款,影楼却以“底片已交付”为由拒绝退款。

根据2025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预付式消费消费者有权主张七日内无理由退款。

而且我后续了解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32条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摄影底片所有权归消费者,影楼无权扣留底片并另行收费,所谓“套餐不含底片、底片需另购”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因此我要求影楼退还第二次支付的2000元充值款,但影楼始终拒绝协商。

我于4月9日在12315小程序提交投诉,到6月1日,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的答复是:摄影室套餐外收的60元/张的费用是修图费,而不是底片费,无法退费。

至此投诉件被迫办结,消费者维权失败。

请问,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有到影楼现场核查这些问题:

1、该摄影室60元/张的修图费是否在物价局备案?

2、摄影室内未在醒目位置公示物价,是否违规?

3、摄影室是否存在AB价目表?(给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出示的价目表不一样)

如果仅凭影楼单方说辞,就断定消费者投诉无效,是不是监管缺位,是不是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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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委网信办
2026-07-20 08: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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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0 1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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