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中旬反映了我组原组长违法骗取种粮补贴和侵占生态公益林款等问题,6月12日,镇工作人员向我转达问题调查结果,我当时对镇政府的调查结果提出疑问:
1.镇里工作人员没有向举报人及1.2组的群众,党员,组干部如实走访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就作出了案情调查结论。
2.仅凭农业中心提供数据作为依据,连1.2两组的实际耕地面积和现有可耕种面积是多少都没查清楚,就肯定合同面积真实,合同真实!1.2组的总的耕地面积各为127亩,实际两组还可耕种面积总共不足130亩。
3.既然镇政府要护犊子,硬说欧阳祝伍种田面积和合同没问题,哪请解释2022年6月欧阳祝武冒领粮食补贴被查退款又作如何解释?
4.村组从没人委托或安排欧阳祝伍管理公款,是在2019年衡阳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核查涉农资金时大家才知晓欧阳祝伍从2013年就隐瞒公益林面积,个人在私吞公款,为了公款不被上级追缴,时任村主任和1.2组组长商议写了一份证明材料应对上级核查,后来村子里公益事业建设,1组长多次找欧阳祝伍沟通把公款拿出来公用,但都被祝伍拒绝。
5.欧阳祝伍于2020年已辞去组长职务,他凭什么还长期侵占大额公款,谁给的权力?贪污挪用公款金额巨大,已构违法,远超镇政府的工作职权范围,不什么不移交司法机关查处?镇政府为什么不及时为广大群众作主,保护群众利益,追缴公款归库?还出具极不作为的回复,请上级纪委督导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国信发2026年4号文件精神,切实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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