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绥宁县联通营业厅办理宽带融合套餐,工作人员赠送FTTR全屋光设备时,刻意隐瞒设备绑定多年合约、提前拆机存在高额违约金、合约限制下调手机套餐等关键信息,未做任何提示说明,属于诱导消费。 近期我不再需要宽带,主动前往营业厅申请注销宽带、降低手机套餐,工作人员以FTTR合约未到期为由拒绝办理,还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多次沟通推诿扯皮。 我先后拨打联通客服10010、联通监督热线10015、政务热线12345、工信部12300申诉平台投诉,联通始终没有给出合理解决方案,持续设置消费障碍,违反《电信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诿拒绝办理冷处理不回应已经维持了一个多月有余。 每次拨打10015我在网络系统查阅到的投诉单是避重就轻的敷衍回复,我明明是申请解除宽带,不认可违约金条例,联通却把我反馈的问题类型描述为办理业务不便捷、无法销户等不相关投诉问题的类型,故意拖延和不作为,我极其失望和反感。 诉求:1、免除全部宽带拆机违约金;2、立即办理宽带注销拆机;3、解除合约限制,允许本人自由调低手机套餐;4、联通之前承诺6月一定给我处理好,现在7月又扣费了189元,要求全额赔偿。联系号码:18528583965
联通套路营销老百姓时候那是一个满腔热情,老百姓要取消业务了,居然推诿我一个多月,我实在没有办法才求助广大红网,《民法典》496条:办理FTTR融合合约时,业务员未主动告知合约年限、提前拆机违约金、限制降套餐,未醒目提示重大约束条款,该违约条款对你无约束力,无需支付违约金;《电信服务规范》《工信部规定》:运营商不得强制捆绑FTTR设备合约限制用户改套餐、注销宽带,不能设置障碍逼迫用户持续高价消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享有自主选择、终止通信服务的权利,联通以FTTR合约为由拒拆机、拒降套餐属于霸王条款、强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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