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邵阳县白仓镇村镇非法强拆、非法办证的举报信
举报人:刘凤珍,女,汉族,农民,住湖南省邵阳县白仓镇三门村大院组,身份证号4305**********27,联系电话176****7037
被举报单位:湖南省邵阳县白仓镇人民政府
被举报人:邵阳县白仓镇三门村利群组张建中夫妇
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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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查明违法建筑占用公用塘的面积,将相关处理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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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撤销张建中夫妇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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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张建中夫妇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过程存在非法行为
案涉违法建筑附属房建于2010年左右,坐落于邵阳县白仓镇三门村大院组与利群组的公用火淹塘,该塘面积达几十亩,是农业生产灌溉必备水源,也是周边几百住户的重点防火用水水源。张建中夫妇强行侵占该公用塘,还曾两次无故打伤我,导致我住院十日。该违法建筑当时未取得合法手续,且存在明确矛盾纠纷。2020年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到三门村开展测量工作,村干部明知该房屋属于存在纠纷的违法建筑,仍陪同测量、非法签字并加盖村公章,后续白仓镇人民政府也存在非法盖章行为,最终导致该房屋被非法办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需符合真实性、合法性要求,权属不明的不动产不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房屋的办证流程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二、村镇遗留问题未执行到位,存在包庇纵容张建中夫妇的情况
邵阳县白仓镇人民政府作出的两次处理意见书,均未基于实际事实开展核查。经核实,张建中主房前面挑梁的基础地占用水塘面积约10平方米,附属设施全部占用水塘面积。我就相关问题多次向各级部门举报,相关线索经批示转至县政府及白仓镇人民政府后,2022年9月白仓镇执法大队及相关人员未出具任何书面告知,就将我家唯一的附属房与张建中的非法建筑一同拆除,过程中存在暴力执法行为,直接造成我高额财产损失,还毁坏了我家的果树和一车石头。但截至目前,被占用的水塘仍未恢复原状,张建中的主房及部分附属房也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相关部门未给出任何合理说法。
案涉违法建筑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存在矛盾纠纷的情况下擅自修建,本身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存在矛盾纠纷的不动产,需明确查实、消除争议后,才可按正常程序办理房产证手续,但我在2025年5月发现,张建中已经在白仓镇执法大队部门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村镇相关人员存在包庇纵容张建中夫妇、非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行为。
综上所述,恳请上级领导依法予以查处,监督有关部门将相关处理措施执行到位,向我出具书面答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张宗仁、刘凤珍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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