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元区泰山路山水文园26栋301租房,期限为26年4月13日至7月13日,共计3个月。之前与房东说好月租金700元,押一付一。后每个月交700元,每次没到该月13日甚至提前很长时间就提前一直催缴租金。本人每次都按时打款。后,本人于7月7日就已经提前从该房子搬出。在搬出之前本人害怕房东恶意克扣押金因此就对该房东说明当面解决后,该房东答应在7.7当天返还住房押金和多交的水电费。本人7号催该房东返还,该房东说没空。8号催返还后该房东先与我算水电费,该房东应该是认为我不会看水电费,因此直接将我所使用的水电费直接×10倍,后被我识破后,直接发出一张照片说是我把床板睡塌了,要求我赔偿,我看完图片后未发现有明显破损,于是我向该房东说明,后该房东执意说是我搞坏的要求我赔偿,我要求其提供4.13日该床板完好照片并说明如果真的能证明是本人损坏,本人愿意赔偿。但该房东一直拿不出租房第一天床板完好的照片。以上种种,本人开始意识到该房东就是找各种理由恶意克扣本人的押金以及水电费。而后其给我发出修理照片要价竟然超过千元,这更加让我笃定其就是想克扣我的押金以及水电费。同时该房东并没给我发票,存在不缴纳税金的行为。同时该房东的房子里并没有相关的消防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该房屋内部已经被修改成了隔断房的情况。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要求其返还我的押金以及水电费共计963.7元,以及有关部门要严厉惩戒该房东进行处罚。我相信该房东肯定不止一次进行坑害租客。请有关部门帮我维权!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更好的租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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