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审理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
北京市的某公司就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案号(2025)湘1024民初1102号、(2025)湘1024民初1103号]。已依法向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方认为一审审理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核心证据采信不当,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对案件中疑似虚假诉讼的情形,未予严格甄别核查,审理公正性存疑。
案件现已进入二审程序,我们始终信仰司法公正,恳请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与审判工作准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核查全案证据与案件事实,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诉讼权益。
期盼二审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守住司法公正底线,做出经得起法律与事实检验的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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