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郭利君(61岁,老年储户、当事人)
代理人:刘浪(女儿,全权代理)
被投诉单位:长沙银行浏阳镇头支行
事发时间:2021年4月27日
一、事件经过:
2021年4月27日,当事人携带50000元现金前往长沙银行浏阳镇头支行,明确唯一办理意愿:办理保本定期存款,只求本金安全、固定利息,无任何购买基金、理财、定投产品的想法。
当事人当场明确告知柜台工作人员,只办保本、无风险、不亏本金的定期存款。但柜员严重违规误导销售,具体事实如下:
- 刻意混淆存款与基金:未告知该产品为高风险证券投资基金,故意伪装成定期存款产品。
- 虚假保本承诺:当事人询问是否存在风险、会不会亏钱,柜员明确承诺:零风险、和定期一样保本、绝对不会亏损本金。
- 全程无风险告知:未讲解股市波动、本金亏损风险,未做任何风险提示。当事人年纪偏大、文化程度有限,完全基于银行公信力及保本承诺配合办理。
- 柜员私自代客操作全程办理:柜员先将50000元现金存入活期存折,随后由柜员单方面私自操作,开通基金账户、设置每月7000元定投,累计扣款6期,合计本金42000元。办理全程未给任何回执、单据、合同、风险告知书,当事人完全不知情资金被用于购买高风险基金,未参与任何操作。
- 事后隐瞒真相、延后告知:第6期扣款结束后,当事人发现不对劲去银行找到柜员,柜员才告知当事人下载手机银行,老人至此才发现:养老存款被私自办理成高风险基金,已产生巨额本金亏损。
二、资金亏损真实情况
- 本次被违规扣款投入基金本金:42000元;
- 截至2026年6月22日,该基金跌幅巨大,总收益率-51.07%;
- 42000元养老本金目前仅剩20548.72元;
- 该笔资金为当事人唯一养老积蓄,巨额亏损已严重影响老人晚年基本生活保障。
三、维权全过程(银行多次推诿、拒不处理)
- 2026年6月23日:代理人携带情况说明、银行流水、亏损截图、扣款记录,线下递交+EMS邮寄双份材料至镇头支行,要求7个工作日内出具加盖网点公章的书面赔付答复。
- 2026年6月23日下午:支行行长、财富经理上门核实,承诺向上级如实反馈。
- 2026年7月1日上午:行长、涉事柜员、总行工作人员再次上门,明确口头拒绝所有赔付。仅提出让老人再购买其他基金赚收益填补亏损,完全不解决本金损失,我方坚决拒绝。
同时行长明确表示:总行不会出具任何书面处理文件,不予处理本次纠纷。
四、连续两周消保投诉无回应:
代理人多次拨打长沙银行总行消保热线,工作人员多次承诺3-5个工作日回复,但至今零来电、零反馈、零书面答复,恶意拖延、拒不履职。
- 银行多项明确违规
- 违规误导老年保守型储户,虚假承诺基金保本零风险,属于金融销售欺诈。
- 银行员工严禁代客操作手机银行购买基金,本次属于严重违规代操作。
- 未做风险测评、未双录、未风险告知、未出示风险揭示书,全部法定流程缺失。
- 老年储户适当性严重不符:保守型存款客户被强行匹配R4高风险基金。
- 银行收到投诉后超15日法定答复时限、逾期拒不回复,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五、我方合法诉求
- 要求长沙银行浏阳镇头支行全额补足养老本金42000元。
- 分段赔付全部利息损失:
① 2021年5月—2024年5月,按2021年长沙银行三年定期存款利率,赔付3年定期利息;
② 2024年5月至今(至实际赔付到账日),按银行活期利率赔付资金占用利息;两段利息统一一次性结清。
- 要求长沙银行总行消保3个工作日内专人对接,出具加盖支行公章的正式书面处理答复,明确赔付金额、兑付时间。
六、诚信声明
以上内容全部真实、有据可查,所有流水、截图、沟通记录、上门核实录音、投诉通话记录均可核验。本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恳请监管部门、红网督促长沙银行正视违规行为,依法挽回老年弱势储户的养老本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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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接到一个电话,内容是:流程问题,镇头支行没有处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