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怀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近期,我在怀化市武陵路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门口,亲眼目睹了一起因犬只未拴绳引发的严重险情:一只大型犬突然从路边冲出,径直飞奔撞向正常行驶的汽车,导致车辆受损。这不仅造成了群众的财产损失,更暴露出极大的公共交通安全隐患。
随着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遛狗不拴绳等行为已明确纳入治安处罚范畴。为切实落实新法要求,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我特向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一、 借鉴浙江先进经验,组建专业队伍开展违规犬只专项捕捉
针对当前部分养犬人屡劝不改的现状,建议我市借鉴浙江省(如义乌、镇海等地)的先进治理经验,开展违规犬只专项捕捉整治行动:
1.组建专业捕捉队伍:由公安、城管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组建专业的犬只捕捉队伍。
2.开展路面常态化巡查:在早晚遛犬高峰时段,针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
3.依法实施强制捕捉:对巡查中发现的未拴绳、未佩戴犬牌、在公共场所散养的犬只,执法部门应依法果断进行捕捉,并统一移送至指定的官方收容场所进行留检。
二、 严格落实2026年新法,强化执法震慑力
依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警告、罚款甚至拘留。建议我市执法部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1.对因违规养犬导致犬只撞车、伤人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2.对犬主拒不配合执法、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3.定期向社会公示不文明养犬及违规养犬的处罚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
三、 规范收容处置流程,形成管理闭环
被捕捉的违规犬只及流浪犬,应统一交由官方收容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对查明犬主的,要求其缴纳罚款、补办证件并接受教育后方可领回;对逾期无人认领的无主犬只,依法进行妥善处置。同时,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犬只做到快速出警、精准捕捉。
管好一条狗,考验的是城市的精细化治理水平。希望怀化市政府能以此次武陵路事件为警示,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切实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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