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远大驾校教练车违规致老人受伤,望督促垫付医药费
娄底市市本级
网友82femuw
2026-07-11 17:12:45

尊敬的领导: 娄底经开区远大驾校教练车非训练路段超速超员行驶、仅购交强险无商业险撞伤老人,请求立案调查并整治驾培违规。 我是2026年7月9日娄底经开区某村口交通事故中69岁受伤老人尹吉祥的家属,现就娄底经开区远大驾校及涉事教练员多项严重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提起举报,请求娄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依法对驾校及教练员给予行政处罚,并将违规使用教练车、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纳入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同时请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明车速及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远大驾校未主动联系家属、未垫付任何费用,现伤者多处骨折卧床重症,急需职能部门督促驾校履行赔偿及先行垫付义务。 一、要求立案调查的驾校及教练员违法违规行为 1. 教练车在非公安交管部门指定路线、时间行驶,违规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教练车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教学和行驶。 涉事远大驾校教练车(学牌)事发时在未经批复的普通县道路段行驶,不属于合法训练路线,属明文禁止之违规行为。 2. 教练车超员混乘,车上搭乘共5人(含非教学相关人员)。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且车辆核载人数超标,违反驾培安全管理基本要求,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 教练员涉嫌在村庄路口严重超速、未减速瞭望 、可能分心驾驶。 据视频观看、目击者反映及刹车痕迹判断,教练员驾驶教练车行经村口路口未减速观察、存在明显超速嫌疑,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请求交警部门委托车速司法鉴定,并将结果抄送运管部门。 4. 教练车仅投保交强险,未投保商业三者险,转嫁经营风险。 远大驾校名下教练车未投保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医疗费1.8万/死残18万)部分依法由驾校承担。事故发生后驾校至今未联系家属、未垫付抢救费,伤者家庭无力全额承担治疗费用。 5. 教练员驾驶教练车发生事故,驾校拒不履行用人单位责任及救治协助义务。事发时系远大驾校教练员本人驾驶执行职务,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驾校事故后失联、不配合、不垫付,违背驾培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社会义务。 二、事故过程及后果 2026年7月9日下午,69岁老人在家门口县道路口先停车观察来车、确认安全后驶入主道,被上述教练车撞击抛出车外十余米。 伤情:头部10cm挫裂创、右眼肿胀淤血、耳廓损伤、多根肋骨骨折、股骨干骨折,急诊清创缝合手术6小时,目前多处骨折尚未处理,卧床不能翻身、剧痛难忍,还需多次手术,还未脱离危险。 三、具体诉求 请娄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远大驾校上述第1–5项违规立案调查,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等相关条款对驾校及涉事教练员给予行政处罚,并将"不按指定路线时间行驶教练车、超员混乘、未建立有效安全风险防控及事故垫付机制"等问题纳入娄底市驾培行业专项整治范围,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请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勘查、委托车速鉴定、客观认定事故责任,并将调查结论抄送运管部门; 责令远大驾校在交强险赔付外,依法履行用人单位赔偿责任,先行垫付必要抢救及手术费用,保障伤者持续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如发现远大驾校存在系统性、习惯性非训练路段练车或车辆未足额投保等管理乱象,请一并从严处理并要求整改到位。 本人愿配合提供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事故受理回执等证据。 举报人: 聂德庆(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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