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步仙镇安山村杨家组(原凤凰乡胡兴村)的全体村民代表。今特向贵局反映一起自1990年延续至今、悬而未决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恳请予以关注并协调解决。
此次争议的山林名为“马鞍山”,位于我组境内,面积约为五十余亩。该山林一直由我组集体村民经营管理。1985年,原岳阳县政府依法对我组颁发了山林使用权属证书,权属来源清晰,法律依据充分,应受法律保护。
1990年10月,岳阳县步仙镇付胜村(原关王乡付胜村)李姓村民,以该村时任村长李湘林为首,纠集约二百余人,以其家族曾在该山林葬有祖坟为由,强行进入我组山林进行哄抢、破坏,致使该山林至今荒芜。事件发生后,原凤凰乡政府与关王乡政府迅速赶赴现场劝阻,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随后,经两村村委会及两乡政府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我组亦向原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指派县法制办牵头,联合县国土局、林业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明确要求双方在权属争议未解决前不得上山。然而,由于当时李姓家族中有人对案件处理过程施加了不当影响,导致该山林权属问题长期未能依法解决。
岳阳县政府于1985年颁发给我组的山林使用权属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凭证。若持证方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有效保障,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鉴于该问题历时久远,涉及两村历史遗留问题,我组全体村民恳请予以关注,督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尽快对马鞍山权属问题作出公正处理,切实维护我组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盼复。
诉求人: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步仙镇安山村杨家组全体村民
注:1991年相关证明人手写证明材料原件已上交原县法制办,复印件留存于村委会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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