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怀化市犬类管理,切实落实年初法律要求的建议
怀化市市本级
怀化市民观察员
2026-07-10 09:51:47

尊敬的怀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长期以来关注城市文明建设与公共安全。近日,我在怀化市武陵路怀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鹤城大队门口亲眼目睹了一起因犬只未拴绳引发的危险事件:一只未佩戴牵引绳的大型犬突然从路边冲出,径直飞奔撞向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导致车辆受损。事件中,车主被迫停车处理,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该事件反映出我市在犬类管理方面仍存在漏洞,亟需加强规范。为此,我依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配套法规,提出以下建议:

一、问题描述与法律依据

1. 事件危害:未拴绳犬只随意奔跑,威胁行人及非机动车安全,引发交通事故,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破坏公共秩序,已触犯治安管理相关规定。

2.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6年修订版)第八十九条:

《动物防疫法》(2026年修订版)第三十条第一款: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二、现状分析

1. 监管缺失:尽管新法已明确处罚条款,但部分犬主法律意识淡薄,仍存在遛犬不拴绳等行为,执法部门的巡查力度不足。

2. 执法不足: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到位,导致法规威慑力不足,群众安全感下降。

3. 安全隐患累积:犬只伤人、扰民事件频发,易引发社会矛盾,损害城市形象。

三、具体建议

1. 强化执法巡查,严格依法处罚:

增加城管、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频次,重点巡查主次干道、人流密集区域;

对未拴绳、无证养犬等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当场处以罚款或拘留,并对违规犬只进行抓捕。

2. 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守法意识:

通过社区公告、新媒体等渠道普及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养犬的条款,明确“遛犬不拴绳将受治安处罚”的法律责任;

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犬主集中学习法规,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

3. 完善技防措施,提升监管效能:

在重点路段安装监控设备,对未拴绳犬只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实现精准执法;

推动“电子犬牌”应用,实现犬只信息可追溯,提高管理效率。

4. 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在社区设立举报电话或线上平台,对市民反映的违规养犬行为24小时内核查处理;

对涉犬纠纷或事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民法典,明确责任划分,依法追责赔偿,并公示处理结果。

5. 推动多部门协作,形成共治合力:

由公安机关牵头,联合城管、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建立犬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问题、联合整治。

四、呼吁与期待 犬类管理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希望怀化市政府能高度重视,以武陵路事件为警示,切实推动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落地。通过“严执法、广宣传、强监管”多措并举,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相信在法治的保障下,怀化定能成为更宜居、更美好的家园。

附件:

1. 事件现场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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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委网信办
2026-07-13 09: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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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鹤城分局
2026-07-17 10: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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