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桂阳县供电分公司樟市镇供电所、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村民委员会
本人:何定国
联系电话:155XXXX2176
住址: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仁义镇大湖村老村组
本人于2026年6月30日,在自家家门口区域,因村内公用供电线路老化漏电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受伤。
涉案电线已架设使用超过20年,线路绝缘外皮开裂破损、铜线裸露。该片区供电运维由樟市镇供电所负责,多年来管理方未定期巡检、维保,长期未开展线路更换升级,也未按规范安装有效的漏电保护设备,放任重大用电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是本次触电伤人事故的主要过错方,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本人现在医院治疗 ,生活费 治疗费 都是借的 请相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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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漏电主线伤人,说成你主动缠绕线路触碰电线;刻意不提电线20年老化绝缘破损、无漏电保护器、长期不巡检维保的核心过错,只放大你建房施工行为。
2. 划分过错逻辑(他们想减轻责任)
供电所思路:你擅自线下施工、徒手触碰电线属于重大自身过错,想以此压低赔偿、甚至只承担小部分责任。
3. 回避自身法定义务
《民法典》、供电安全规范明确:低压公共线路产权属于供电企业,负有定期巡检、老旧线路更换、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消除破损漏电隐患的法定责任,回复全程回避线路老化漏电这个根源问题。
4. 拖延方案
只说配合政府协调、走访沟通,没有给出具体赔偿协商时间、赔付标准,单纯维稳,无实质理赔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