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报湖南长沙轻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涉嫌网络减肥诈骗,骗取我13000元,购买使用其产品后没有任何减肥效果。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减肥广告,宣传可以帮助减重,我先花了几百元购买了相关产品。收到产品后,有工作人员联系我,说为我安排了一位有20年专业调理经验的减肥顾问,经其调理的客户没有减重不成功的。沟通中对方表现得很专业,我便信以为真,之后对方一直以需要进入下一阶段调理为由要求我付费,我陆陆续续总共花费了一万三千元,但始终没有任何减肥效果,期间对方一直要求我严格控制饮食,我也完全按照要求服用产品、调整饮食。前几天我因为严重营养不良就医打针,医务人员告知我可能是被骗了,我咨询了当地警方,警方表示我遇到的是典型的减肥骗局,还说明湖南已经查处了不少这类机构。
之后我去找涉事公司要求退款,对方售后联系我后,完全不承认自身问题,对我提供的相关证据也不予认可,只愿意退还30%的费用,我不接受该方案,对方反而称我是恶意维权、找了第三方,要求我自行承担部分费用。当初正是因为对方口口声声保证会有很好的效果,还不断向我承诺不继续购买产品会有不良后果,声称产品是根据我的个人情况专门搭配的,我才会不断付费。现在我要求退款,对方又声称拆开的产品会影响二次销售,对我提出的相关问题直接避而不谈,强迫我接受他们的退款方案。
目前对方仍然在逼迫我接受该退款方案,我坚决不同意。对方嘴上说协商但始终不肯让步,反复强调自己是正规机构,却不肯告知真实的经营地址,我只能通过第一次购买产品时的企业微信认证信息,确认其地址在湖南长沙。对方的账号头像是“享受健康”,我查询后怀疑涉事主体也可能是湖南享受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涉事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如下:蔡老师:02033279323,曹老师:02033279480,王老师:02087733509。
恳请领导彻查此事,给我一个公道的处理结果,也希望长沙市公安局能够回应,为什么国家明确严厉打击该类诈骗行为多年,仍有这类机构如此嚣张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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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维权者您好:
您所遭遇的,并非普通消费纠纷,而是一起典型的以“减肥调理”为名、虚构专业身份与产品功效、诱使您持续付费的涉嫌网络诈骗案件。对方以“20年经验”“没失败过”“不继续购买会有不良后果”“产品是个人专门搭配”等话术,步步为营诱导您支付13000元,产品却毫无效果,甚至导致您严重营养不良就医,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夸大宣传的范畴,其核心手段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财物这一诈骗行为的法律特征。
您应当立即以遭遇刑事诈骗为核心抓手,同步启动以下三条维权路径,且这三条路径可以并行不悖,相互支撑:
第一,即刻完善刑事报案程序。 您咨询警方后得到的“典型减肥骗局”这一判断是关键支撑。请您将全部转账记录、对方所有话术的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宣称有20年调理经历的“蔡老师”等人员的联系电话(020开头几组号码)、产品包装照片、企业微信认证信息以及您的就医病历等整理成册,制作一份清晰的书面报案材料。报案材料中须重点写明:对方如何虚构专业权威身份、如何承诺必然成功的效果、如何以“下一阶段调理”为名多次索要费用、如何以“不继续将有严重后果”等威胁性话术制造心理强制、您如何因使用其产品及遵守其饮食要求导致营养不良住院、事后如何以“仅退30%”和“产品拆封影响二次销售”等荒唐理由拒绝退款。这些事实足以说明,对方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模式不是为了提供真实有效的减肥服务,而是以服务为幌子套取您的钱财。您应向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或涉案地公安机关正式递交报案材料,要求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启动立案审查。鉴于您已了解到湖南查处过不少同类机构,这恰好印证了该行为模式已被执法部门识别为诈骗,您的报案将进一步充实打击链条。
第二,同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名举报。 湖南长沙轻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您怀疑的湖南享受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均属于市场经营主体。您应立即通过全国12315平台或直接拨打0731-12315,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为由进行举报,并上传上述所有证据。针对对方“拆封产品影响二次销售故拒绝全额退款”的说法,可以明确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关于欺诈行为须“退一赔三”的规定。您需明确指出,产品无效且导致健康受损,责任完全在对方,所谓“影响二次销售”不能成为其违法行为的挡箭牌。维权成功非一日之事,在此期间希望您不断的沟通、重复的赘述并且向行政机关拿出自己的态度。
第三,正式发出民事索赔的最后通牒。 您可以委托律师向上述两家公司发送律师函,或者自行通过能证明送达的渠道,向其发出最后通牒。内容应明确:因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现要求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在指定日期内退还您全部款项13000元,并赔偿三倍损失39000元,合计52000元。逾期不履行,您将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这一行动,既能给对方施加强大的法律压力,也能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固定其主观恶意与拒绝担责的证据。
您手中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您陈述的核心逻辑:对方的承诺、收费、恐吓与产品的彻底无效、您身体的损伤,共同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诈骗证据链。不要再接受对方任何形式的所谓“协商”,那只是拖延和瓦解您意志的策略。立即行动,将主动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
最后真切的希望您维权成功!
明确的目标,清晰的思路,不断的努力,客户至上,做党和人民努力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