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慧境云图公司拆分工程、异地发包,拖欠本地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
长沙市宁乡市
网友vaf4b2r
2026-07-08 11:39:35

关于长沙慧境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拆分工程、异地发包拖欠本地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材料

一、投诉主体:

二、被投诉单位:

长沙慧境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丰为建设有限公司

三、案件基本事实:

1. 企业虚假宣传投资规模,刻意夸大自身实力

对外谎称总投资1亿元,实际注册资本、整体装修投入仅三百万元,通过夸大投资实力获取经营资源与政策扶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此误导群众、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虚假商业宣传,其目的是对接中小学研学业务、申报各级科普基地财政补贴。

2. 刻意异地发包、拆分工程项目、相互推诿、规避付款义务

刻意异地发包:专门跨省选择外省企业深圳丰为建设承接装修工程,将自身资金缺口与资金风险转嫁给本地材料商、务工人员,抬高本地群众维权门槛,损害本地群众民生权益。

拆分工程项目:双方书面合同仅约定170万元的施工内容,对近百万的增量项目不签订补充协议、不签证、不现场计量,刻意将工程支付义务拆分为“合同内项目”与“增量项目”。

双方相互推诿:双方以“合同内项目”与“增量项目”的应支付额度、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存在争议为由,相互推诿,拉长对第三方的支付时间,把资金和经营风险转嫁给第三方。

所有行为的目的都是为了推卸责任、规避付款义务;属于恶意规避农民工工资保障法定义务,规避在未支付款项内对材料款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责任。因为依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发包人擅自使用工程后,不得以其他理由拒付工程款。

五、相关法律依据

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未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应当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行垫付工资。

2. 最高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发包人擅自使用项目后,不得以无增量签证、价款未核算为由拒付工程款项。

3.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自身投资规模、经营实力开展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六、明确诉求

1. 核查长沙慧境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并作出行政处罚。

2. 责令慧境公司对合计四五十万元拖欠材料款、农民工工资承担垫付、清偿责任,不得仅以结清170万合同价款免除法定责任。

3. 查处两家企业异地发包、拆分工程、无签证施工、规避工资保障法规的违规行为,将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限制其申报科普专项补贴、开展校内研学合作业务。

5. 责令慧境公司、深圳丰为建设有限公司限期一次性全额结清所有拖欠材料款、劳务工资,保障本地群众合法收入。

七、恳请上级部门联合督办

本案不属于普通经济纠纷,企业借助虚假投资宣传获取政策、市场资源,再通过异地发包、拆分合同等手段刻意规避法律责任,长期拖欠群众血汗钱,引发突出民生问题。

恳请人社、住建、市场监管、信访等多部门联合介入,运用行政监管手段组织双方对账结算、先行垫付欠款,减少群众诉讼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切实维护基层商户、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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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vaf4b2r

经多方单位协调问题已得到圆满解决,谢谢政府关心

2026-07-15 09: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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