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5年7月15日在城东云上普拉提瑜伽(原纳姆瑜伽)店通过微信支付了888元,到目前为止还未收到该商户开具的发票
商家具体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141号区政府对面利顿酒店15楼
1.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这意味着,只要发生了真实交易,主动开票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看你需不需要才给”的附加服务。
2.请税务部门核实该商家的违法行为,并核实该商家是否有偷税漏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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