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怀化市洪江区第一中学高二年级学生(家长)。该校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宣布,将暑假放假时间推迟至7月29日,并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同时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一、违规延迟放假,挤占学生法定假期
教育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明确规定:“严禁学校违反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校历提前开学、延迟放假,利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该校将暑假推迟近20天,且取消正常双休日安排,严重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学生的法定休息权益。
二、违规收取补课费用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禁止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教育部同时规定,中小学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属于明确的违规收费行为。湖南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也明确将“中小学校违规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收费”列为整治重点。该校在延迟放假的同时向学生收取补课费,于法无据。
该校老师以“其他高三生都暑假上课”为由劝说学生接受补课安排,属于变相强制,与自愿原则相悖。
请求事项:
恳请贵部门尽快调查核实,责令该校立即停止违规补课及收费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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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g1re5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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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6: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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