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及补偿申请书
尊敬的君山区区政府各位领导:
本人张绍立,男,1977年1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4306**********52,联系电话:180****8631,现居住于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钱粮湖镇牛奶湖村。
案涉房屋建成于2004年3月9日,为本人合法自建产权住房,是本人及全家唯一固定居住场所,多年来在此安稳生活。现就住宅紧邻殡仪馆、居住环境遭受永久性破坏,申请拆迁安置或足额经济补偿事宜,郑重向政府提交申请,具体情况与诉求如下:
一、房屋与殡仪馆建设先后及位置基本情况
本人住宅建成投入使用在先,长期居住环境安静宜居、生活秩序稳定;辖区殡仪馆为后期新建、投入运营的公共配套设施,并非原有规划配套建筑。本人住宅与殡仪馆直线距离仅5米,房屋与殡葬作业区域紧密相邻,无有效隔离距离、无绿化隔离带、无防护缓冲区域,房屋完全处于殡仪馆日常运营辐射范围内。先建合规民宅在后建殡葬项目落地运营后,原有宜居居住环境被彻底改变。
二、殡仪馆运营对本人生活及身体健康造成的严重影响
自殡仪馆正式营业以来,长期持续运营对我全家正常生活、身心健康造成不可逆负面影响,合法居住权益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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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健康严重受损:殡仪馆遗体存放、告别等作业持续产生异味、废气,长期近距离吸入,严重损害全家呼吸系统;紧邻殡葬场所的居住环境,长期带来压抑、恐惧、焦虑心理,家中老人、孩子常年承受巨大精神压力,存在极大健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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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彻底受扰:殡仪馆每日车流、人流密集,哀乐、悼念噪声常态化不分时段干扰休息;日常开窗通风、居家休闲、晾晒衣物、户外活动等基础生活行为无法正常开展,住宅完全丧失基本居住舒适度与宜居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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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便利度严重下降:特殊场所改变周边生活氛围,亲友不愿上门走动,日常起居、社交活动受到极大限制,基本民生居住权益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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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殡葬相关规划建设政策,殡仪馆选址周边不宜密集布置居民住宅,本住宅距离不符合人居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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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殡仪馆开工建设、落地运营全程,无任何工作人员上门与本人协商安置、补偿相关事宜。
三、申请理由与诉求
本人房屋为先期建成、手续合规的私人住宅,建设之初周边为标准宜居生活环境;殡仪馆后期建设运营,未充分考量周边原住民居住权益,民居距离殡葬设施过近,长期居住已严重危害人身健康、干扰正常生活。依据民生保障、人居环境保护、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政策原则,后建公共设施损害在先合法居民居住权益的,政府应当予以妥善安置或足额经济补偿。
为保障本人及家人人身健康、基础居住权益,解决多年无法改善的生活困境,现正式提出两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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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房屋拆迁安置:恳请区政府将本人房屋纳入拆迁规划范围,对房屋整体征收拆迁,配套提供合规安置房,保障全家拥有安全、宜居的固定住所,妥善解决母亲养老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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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现阶段暂不具备拆迁条件,给予足额经济补偿:请政府结合房屋原有市场价值、多年居住损失、家人健康损耗、房屋贬值等全部损失,核算公平、足额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弥补多年财产与生活权益受损。
四、多年诉求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住房困难问题,我已经连续数年多次向镇分管领导、区政府、区民政局反映相关情况,但是多年过去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处理结果。目前房屋本身老化破损严重,我母亲用于养老的住房已经无法安全居住,我们普通群众也要维持基本生存,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能再次向各位领导郑重提交申请。
如果本次申请依旧无法得到妥善处置,我只能整理全部证据材料,按照正规信访渠道逐级向市级及以上部门书面如实反映全部情况。家中老人因长期居住恶劣环境、诉求多年无果,内心愁苦焦虑,还望领导体恤普通百姓的难处,正视我们合理的生存居住诉求。
本人多年来始终积极配合政府各项工作,一贯遵纪守法,从未提出不合理诉求。如今居住环境永久破坏、家人身心健康持续受损,确系走投无路求助政府。恳请各位领导实地入户核查房屋现状,体察底层群众实际难处,重视本人多年未解决的安居困境,尽快受理本申请,出具明确处置答复,妥善化解难题。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字):张绍立
联系电话:180****8631
2026年07月07日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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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明、宅基地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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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与殡仪馆距离现场照片、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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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向镇、区部门反映情况的记录凭证(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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