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我小车停放在湘潭市岳塘区茭瓜地小区公共路面区域,晚上被小区行道上的树掉落的树枝砸中车身,造成车辆明显凹陷、受损。第二天早上我到小区门卫室调取了当晚的监控视频并去物业公司协商处理,到物业公司后工作人员就是一句你报警。后面通过社区提供联系方式,和物业公司经理进行协商,物业公司提出只抵100元物业费做为赔偿,我要求物业提供最近一次小区树枝修剪记录,物业不能提供,虽然车辆未停在标准停车位,不代表物业可以免除安全管理责任。本人车辆停放于小区公共空地,非消防通道、非禁停区域,没有阻碍通行、没有违规停放。即便不属于标准车位,物业依然有义务保证小区公共树木不存在坠物伤人、砸车的安全隐患。
业主停车不规范 ≠ 物业可以失职免责、不用赔偿,事发后物业经理仅提出减免物业费100元作为全部处理结果,本人完全不能接受,理由如下:
1. 车辆被砸出凹陷,需要修复、维修,实际维修费远超100元,100元完全无法覆盖损失;
2. 物业将自身管理失职造成的业主财产损失,用象征性100元敷衍处理,极不负责任。
本人正式诉求
1. 撤销目前仅减免100元物业费的不合理处理方案;
2. 物业正视绿化养护失职、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问题,对本次车辆损坏承担相应责任;
3. 根据车辆实际维修损失,合理抵扣所欠物业费或予以赔偿,双方重新公平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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