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商家:途栖酒店(五一广场地铁站店)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藩城堤巷2号(五一广场8号出口100米)
涉诉金额:2115元
事件完整经过:
1. 7月3日我到店预定301房间整租一个月,酒店报价65元/晚,我没有议价,当场转账支付500元订金,约定7月5日入住,酒店承诺为我保留整月房间。
2. 7月5日上午酒店单方面通知我,房间只能住至当月20号,要把房间留给美团线上高价订单,单方面撕毁整月租住约定。经多次协商,酒店才勉强同意让我租住完整31天。
3. 7月5日晚我到店准备结清尾款,总费用合计2115元(房费1515元、已付订金500元、住房押金100元,尾款需再支付1615元)。付款输入密码前,我主动询问是否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免费瓶装水,酒店才告知长租不提供以上服务。
4. 酒店事前收取订金、协商整月租住全程,从未主动告知长租取消基础客房配套,刻意隐瞒关键服务条款;前台态度敷衍推诿,联系店长沟通后,店长依旧拒绝提供约定客房消耗品。
酒店普通短租正常配备瓶装水、一次性用品,仅长租私自取消,且事前不主动告知,侵犯我的知情权;先后两次违约,先是单方面缩短租期,后隐瞒服务内容,违背《民法典》509、57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必须按照约定完整履行服务,不得私自删减服务项目、隐瞒重要消费规则。涉事商家:途栖酒店(五一广场地铁站店)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藩城堤巷2号(五一广场8号出口100米)
涉诉金额:2115元
事件完整经过:
1. 7月3日我到店预定301房间整租一个月,酒店报价65元/晚,我没有议价,当场转账支付500元订金,约定7月5日入住,酒店承诺为我保留整月房间。
2. 7月5日上午酒店单方面通知我,房间只能住至当月20号,要把房间留给美团线上高价订单,单方面撕毁整月租住约定。经多次协商,酒店才勉强同意让我租住完整31天。
3. 7月5日晚我到店准备结清尾款,总费用合计2115元(房费1515元、已付订金500元、住房押金100元,尾款需再支付1615元)。付款输入密码前,我主动询问是否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免费瓶装水,酒店才告知长租不提供以上服务。
4. 酒店事前收取订金、协商整月租住全程,从未主动告知长租取消基础客房配套,刻意隐瞒关键服务条款;前台态度敷衍推诿,联系店长沟通后,店长依旧拒绝提供约定客房消耗品。
酒店普通短租正常配备瓶装水、一次性用品,仅长租私自取消,且事前不主动告知,侵犯我的知情权;先后两次违约,先是单方面缩短租期,后隐瞒服务内容,违背《民法典》509、57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必须按照约定完整履行服务,不得私自删减服务项目、隐瞒重要消费规则。
诉求:1. 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500元定金;
2. 商家存在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支付三倍惩罚赔偿金1500元,两项合计2000元;
3. 酒店店长通过微信发送正式文字道歉,就单方面缩短租期、隐瞒客房配套服务、前台态度敷衍怠慢进行致歉;
4. 门店全面整改长租客户服务流程,所有长租房型提前主动告知配套用品、收费规则,对全体前台开展服务规范培训;
5. 平台将全部证据移交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文旅局,对该酒店欺诈消费者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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