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学钧针对渡口乡人民政府2026年6月24日答复的二次书面反驳意见
反驳人:周学钧
住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渡口乡渡口村(原陂头村)岩下组18号
联系电话:139****5200
身份证号:4310281982061*****
日期:2026年7月4日
呈报单位:郴州市信访局、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市纪委监委、郴州市交通局、郴州市农业农村局
针对安仁县渡口乡人民政府2026年6月24日作出的处置答复,本人坚决不予认可、不予接受。该答复内容避重就轻、混淆事项、答非所问、无实质处置结果,属于典型敷衍化解信访积案,未解决本人任何核心诉求,现依法据实逐条反驳如下:
一、关于村级干部履职违纪核查问题的反驳
周学钧本人本次信访,系针对案涉堵路事件发生时在职村干部的履职失责、滥用职权、纵容违建堵路、处置邻里纠纷不公、村级事务管理失范等问题进行实名举报,并非针对过往已处置案件。
乡政府未对本次举报的对应任职干部履职乱象、事件纵容失职问题开展专项核查、未调取当年处置记录、未实地走访核实、未形成任何核查结果,仅以旧案堆砌答复,且仅以“将进行调查”作为模糊说辞。
截至目前,无任何调查进展、无任何核实笔录、无任何阶段性核查结论,属于有举报、不核查、有线索、不处置的消极履职行为。
二、关于2013年道路专项维修资金问题完全回避、未作任何答复
本人多次重点反映:2013年经上级领导批示,有8万元道路修缮专项惠民资金,专款用于打通、硬化本人老宅正门历史通行道路,有信访记录、会议纪要、处置台账可查。
乡政府本次答复对专项资金拨付、流向、使用、结余、落地情况完全闭口不提,未做任何财政核查、未公示任何凭证、未解释道路款项到位却未修路的核心问题。
该问题涉及惠民资金使用合规性、公款流向透明度,属于重大民生疑点,乡政府刻意隐瞒、回避核查,属于严重履职缺位。
三、关于邻里构筑物堵路、污水侵权、通行权纠纷处置完全无进展
乡政府仅笼统答复“成立专班、等待处理”,但数月以来零整改、零处置、零结果:本人周学钧信访18年至今一直都以等待处理为由搪塞
1. 违法构筑物持续封堵本人老宅正门历史通道,该通道为本人房屋建成以来数十年唯一正门通行古道,并非临时便道。构筑物长期侵占公共通行空间,直接导致正门彻底无法出入,严重侵害本人合法通行权。
2. 周边住户化粪池污水长期直排本人房屋墙根,积水淤积、污物堆积,常年腐蚀房屋墙体、滋生蚊虫异味,造成严重居住污染及房屋安全隐患,至今未清污、未改管、未整改。
3. 后山简易山路坡陡狭窄、未硬化、路况恶劣,雨雪天气无法通行,老人、小孩、车辆均无法正常出入,根本不具备法定、正常、安全的入户通行条件,不能替代历史正门主路。
乡政府刻意偷换概念,将“临时可勉强攀爬的山路”等同于“正常入户通行道路”,回避正门被恶意封堵的核心侵权事实,偏袒违规一方,漠视群众居住权益。
四、整体处置问题:答复流于形式、信访积案虚假化解
综合乡政府本次答复,存在三大敷衍问题:
1. 以旧案顶替新举报,核查对象错乱、答非所问;
2. 对专项资金疑点、干部履职失责、长期侵权堵路三大核心积案全部回避、无一处置;
3. 只有口头工作说辞,无任何实地处置、无整改方案、无办结时限、无书面结果,属于典型拖延、敷衍、虚假处置信访事项。
再次郑重重申本人合法诉求
1. 恳请上级跨部门调查组重新全面实地核查本案,调取2013年信访处置档案、道路专项资金账目、历史通行道路资料,走访村组知情群众,还原全部客观事实,撤销此前失实、片面、不公的基层调查结论。
2. 依法核查当年村级干部履职失责、纵容违建堵路、处置矛盾不公等问题,依规依纪处置,并书面反馈核查及处置结果。
3. 由财政、审计部门专项核查2013年8万元道路专项维修资金完整流向,公示拨款凭证、使用明细、结余台账,若存在截留、挪用、违规使用情况,依法追责、追回资金并专款专用落地修路。
4. 依法责令侵权方限期拆除封堵正门通道的违规构筑物,恢复历史通行通道原貌并硬化路面,彻底整改污水直排问题、清理淤积沟渠、整改化粪池排污设施,移开化粪池到合理位置,杜绝污染反复。
5. 督促基层单位公正处置、摒弃偏私,依法依规彻底办结本多年信访积案,保障本人全家人13口人的合法居住权、通行权、生活权。
本人以上陈述全部真实有据,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上级纪检、信访、民生主管部门实地督办、穿透核查、彻底清零积案,维护普通农村群众合法权益!
举报反驳人:周学钧
2026年7月6日
本人周学钧特申请、郴州市信访局、郴州市人民政府、郴州市纪委监委、郴州市交通局、郴州市农业农村局重视处理此事,重查此事,重查安仁渡口村(原陂头村)同时阳石文连带贪污案件。联系举报人周学钧电话139XXXX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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