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衡阳驾培行业监管缺位,恳请督促履职堵塞税收漏洞
衡阳市市本级
网友
2026-07-05 00:09:28

关于衡阳地区多数驾培机构未按实际招收学员情况报税及监管履职不到位的举报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衡阳市交通运输局、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举报事由

衡阳地区绝大多数驾校长期存在未按实际招收学员数量、实际经营收入如实申报纳税的情况,相关监管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核查监管职责,导致行业偷税漏税乱象长期滋生,严重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与驾培市场公平秩序。

二、违规事实说明

1. 收入申报严重失实

衡阳驾培行业普遍存在“账外收学费、不开票不入账”的操作,大量驾校仅将少量学员缴费金额申报报税,隐瞒绝大多数实际招生对应的经营收入,直接逃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法定纳税义务。

2. 行业乱象形成连锁风险

部分驾校通过瞒报收入压低实际运营成本,支撑远低于行业2400-2500元人均成本的低价招生模式,后续靠隐形收费牟利,进一步加剧“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合规报税的驾校反而无法正常参与市场竞争。

3. 监管履职存在明显缺位

目前税务部门未针对驾培行业开展针对性的收入核查,未将驾校实际学员注册量、学时打卡数据与报税申报数据进行交叉比对;交通运输部门掌握的学员培训备案数据未同步共享至税务部门,形成监管数据孤岛,放任偷税漏税行为长期存续。

三、相关法律与政策依据

•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必须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真实的经营情况相关资料,税务机关负有对纳税申报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法定职责。

•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门需监管驾培机构的学员培训备案、学时记录,相关数据属于可用于核验经营收入的法定依据。

• 湖南省2025年9月起已要求全省驾培机构接入省级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学员报名、培训数据可实现全流程追溯,具备交叉核验报税真实性的基础条件。

四、具体诉求

1. 请税务部门牵头,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调取近2年衡阳所有驾校的实际学员注册量、学时打卡记录,与各驾校同期报税申报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对瞒报收入、偷税漏税的驾校依法立案查处,追缴欠缴税款并依规处罚。

2. 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将驾培机构的学员备案数据、经营收费数据定期同步至税务部门,从源头堵塞报税监管漏洞。

3. 对本次核查中发现的监管履职不到位、未依法开展核验工作的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4. 请在15个工作日内公示本次核查的启动安排,后续向社会公开最终查处结果,接受全体市民与行业从业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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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
2026-07-14 1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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