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安贵于2017年5月购买汉唐新都会金盾金街5栋1单元1101号房,为湖南都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合同约定2018年3月交房,已按合同支付购房款,现已逾期未交付,多次沟通无果,拒不履行交房义务,截至今天水电燃气都未开通,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已构成根本违约,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现诉求1.明确交房时间,并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2.督促开发商尽快履约交付,恳请相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处理,恳请相关部门严肃督办,依法维护各方者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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