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大汉鸿雁云府物业拒不执行空置房收费政策策,服务缩水刻意拖延业主诉求
本人是衡阳市大汉鸿雁云府业主,房屋2022年10月收房,收房至今一直毛坯状态,未装修、未入住,长期空置,完全满足衡阳市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条件。 此前我主动前往沛霖物业服务中心,递交了书面物业费减免核算申请书,依据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收房两年内空置住房物业费按8折收取,同时结合《民法典》质价相符相关规定,申请物业重新核算物业费,退还多交款项,后续按空置标准计费。物业前台当场签收材料并承诺3个工作日给出答复与费用明细,如今早已超期,物业全程无沟通、无明细、无解决方案,刻意拖延、消极处理业主合理诉求。
现就沛霖物业四大问题如实反映: 1、无视政府物价文件,违规全额收取空置房物业费。我的房屋在政策适用期限内,属于合规空置房源,但物业拒不落实八折优惠,统一按照1.8元/㎡全额收取物业费,违背官方收费规定,损害业主权益。 2、小区配套大幅缩水,规划设施迟迟未落地。小区二期多处规划配套长期围挡闲置、未施工完工,小区整体配套不完善,达不到对应高档物业全额收费的配套标准。 3、收费标准四级,实际服务严重缺位,质价不对等。园区门禁时常故障失效,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安保巡逻值守不到位;大量绿化植被枯死无人养护;小区广告、车位租赁等公共收益常年不公示,收支情况完全不透明。 4、对待业主合法诉求推诿冷处理。业主按政策依规申请费用减免,物业不主动对接核算,一味拖延,变相逼迫空置业主承担全额物业费。
在此提出四点合理诉求: 1、恳请相关部门督促沛霖物业,依照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及民法典相关规定,对我2022年10月收房至今所有物业费重新核算。 2、将前期全额缴费多出的差额予以退还,或抵扣后续物业费。 3、在本人房屋持续空置未入住阶段,后续物业费严格按照空置房折扣标准收取。 4、物业向我提供纸质书面物业费核算清单以及正式处理答复。 希望衡阳市住建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督办,整治物业违规收费、服务不达标的乱象,约束物业公司规范履职,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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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鸿雁云府沛霖物业不执行衡阳空置房八折收费政策,本人房屋2022年10月收房毛坯空置,提交减免申请后物业超期不答复。小区配套缩水、门禁绿化安保均不达标,公共收益从不公示,四级收费却无对应服务。恳请主管部门介入,要求物业重算物业费、退还多收差价,空置期间按政策打折收费并出具书面答复。
2. 持续性、大面积、根本性服务不达标(安保长期缺位、绿化大面积枯死、公共收益常年不公示、二期配套长期未完工荒废):完整证据链下,法院普遍支持10%-40%物业费减免,可叠加空置房8折政策双重折扣。
3. 小区规划配套缩水、开发商未兑现宣传配套,物业全额收取高端物业费,属于典型质价失衡
针对沛霖物业在本帖中的片面陈述,本人逐条澄清事实、反驳不实说法,所有沟通记录、政策文件、书面申请均可提供完整证据:
1. 关于所谓“拖欠物业费”事实澄清
本人2022年10月收房时,已一次性预缴1年物业费,物业赠送2个月服务期,预缴费用完全覆盖对应周期,不存在无故恶意欠费。
暂缓缴费是因物业拒不执行衡发改价调〔2021〕8号空置房政策、小区配套缩水、物业服务质价严重不符,属于行使《民法典》赋予业主的抗辩权利,并非无故拖欠。物业刻意隐瞒我提前预缴费用的事实,单方面定义我为欠费催收对象,陈述片面失实。
2. 物业所谓“主动给出双重折扣”是本末倒置
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明确:收房2年内空置住房物业费8折,这是法定强制政策,不是物业所谓“人性化额外优待”。
物业直到我提交书面减免申请、超期拒不答复后,才被动提出折扣,属于不主动落实物价政策,而非主动让利。其后期叠加9折的方案,仅针对欠费部分,没有核算我前期全额预缴多付的差价,未做到全额回溯重算,方案本身不完整、不合规,我无法认可完全合理。
3. 我提出1.01元/㎡结算有完整法律与事实支撑,并非刻意施压
物业费定价1.8元/㎡对应的是完整规划配套、四级标准物业服务,现状小区二期配套长期未完工、规划缩水,安保、绿化、保洁、公共收益公示多项服务长期不达标,依据《民法典》942、943条质价对等原则,物业服务未达标,无权收取全额标准费用。
我整理的小区服务瑕疵均为现场实拍真实照片、长期客观存在的问题,并非刻意搜集细微瑕疵;引用政策法条均为政府公开文件、民法典原文,不存在AI捏造资料,全部可核验。
所谓“3日内限期同意调价才不投诉”,只是书面催告物业按期出具核算答复,是合理维权催告,不属于恶意施压。
4. 拒绝线下面谈、只接受线上文字沟通,是留存合法维权证据的合理选择
过往与物业线下沟通均无文字留存,事后物业单方面篡改沟通内容。微信文字聊天记录具备完整法律举证效力,我要求线上文字沟通,仅为固定全部协商证据,不存在拒绝协商、回避沟通。物业仅邀约面谈,不提供书面盖章核算方案,回避出具纸质答复,未实质推进问题解决。
5. 物业扬言起诉追缴欠费,混淆权责主次
纠纷根源是物业拒不执行市级空置房物价政策、物业服务质价严重失衡、逾期不处理业主书面申请在先。
若物业执意起诉,我将完整提交空置证明、预缴缴费凭证、书面减免申请签收记录、小区配套与服务不达标照片、全部微信催告记录、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民法典相关法条作为抗辩证据,请求法院按照政策重新核算物业费,抵扣我前期多缴差额。
核心诉求重申
1. 严格按照衡发改价调〔2021〕8号文件,对我2022年10月收房至今全部周期物业费完整回溯核算,返还前期全额预缴产生的差价;
2. 房屋持续空置期间,按法定空置折扣计费,同时结合小区配套缺失、服务不达标的客观事实,合理下调收费标准;
3. 物业出具盖章书面完整核算明细,线上文字正式答复处理方案,而非仅口头折中优惠;
4. 恳请主管部门核查物业不落实物价政策、服务缩水、拖延业主诉求的违规行为,居中协调化解纠纷,避免诉讼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