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尚书堂培训机构存在多项违规
衡阳市雁峰区
衡阳市监察委
2026-07-03 15:40:37

本人举报衡阳市尚书堂培训机构(尤其是白沙洲校区,位于衡阳市雁峰区黄茶岭街道黄白路55号)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该机构为面向中小学生的人员密集校外培训机构,场地内仅设置1处进出大门,无第二安全出口、无后门、无侧疏散通道,无备用逃生通道。

该机构周末、工作日晚间大量未成年学生集中上课,教室多、人员拥挤,仅单一出入口,一旦发生火灾、电路起火等险情,极易出现拥堵、踩踏,引发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依据《消防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人员密集型教育培训场所必须设置2个及以上独立安全疏散出口,该机构完全不满足消防强制规范,不具备安全办学条件,长期违规带隐患营业。

2. 违规开展学科类有偿补课,违反双减政策

该机构周末、工作日晚间常态化开展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有偿补课,收取高额培训费,未严格落实双减培训时长、收费监管要求,违规组织中小学生集中补课,属于违规办学行为。

3. 机构经营者家属(公立在编在职教师)在校内有偿授课,严重违反师德红线

该培训机构老板尹芝的丈夫,系衡阳市某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长期在本机构担任学科授课老师,收取课时报酬。

依据国家双减政策、《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规定: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授课、不得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牟利。该教师利用公立教师身份在自家机构授课,诱导生源、违规获取校外收入,严重破坏教育公平、违反师德师风纪律,属于从重处罚的违规情形。

4、机构私备戒尺,常态化体罚未成年学生(违法、侵权、严重违规)

该机构老板尹芝专门购置、常备戒尺,老师、负责人长期使用戒尺打手、罚打学生,对中小学生实施体罚、暴力惩戒。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任何教育机构严禁体罚、击打未成年人学生,严禁使用戒尺、工具体罚学生。

该机构以“管教名义”暴力体罚学生,严重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属于可直接处罚、关停办学的重大违规行为。

5、家长交学费多以微信转账给前台老师,没有发票,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诉求

1. 请衡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属地教育局、税务部门、纪检委联合上门实地核查该培训机构消防隐患;

2. 依法认定该场所安全出口不达标、存在重大火灾风险,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培训、停业整改;

3. 要求机构增设合规第二安全出口,彻底消除逃生隐患,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办学;

4. 对该机构违反消防法规、违规办学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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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教育局
2026-07-09 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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