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针对本次对红缨母婴经营部的核查回复,我有几点异议,现提出重新核查、二次调解申请:
1. 涉事纸尿裤仅有批次出厂合格报告,不能证明我家使用的单包产品无仓储受潮、卫生超标等个体问题。孩子使用该尿不湿造成了实质性尿路感染伤害,商家、监管部门均未对我手中涉事尿不湿单独抽样检测,仅凭厂家批次报告下定论缺乏实据;宝宝持续使用该产品期间确诊炎症,停用后迅速康复,时间线高度吻合,不能仅以“病因多样”就直接排除产品致病关联,本次核查未结合就医病历综合判断,结论片面。
2. 我投诉推车的核心是兑换到手实物存在安全缺陷、有摔伤风险,并非投诉产品是三无。仅依据型号检测报告判定合规,未现场查验我手中实物,回避了实物安全隐患问题,核查未覆盖我的全部诉求。
3. 当前处置只同意退还纸尿裤货款,未承担宝宝治疗产生的医药费、护理相关损失;对问题推车也无退换、补偿方案,处置不完整,无法弥补我的实际损失。
恳请部门安排补充现场核验实物、对涉事尿不湿单独抽检,组织商家二次调解,依法协调商家承担相关医疗损失,并对有安全隐患的溜娃推车作出退换赔偿处理,给我完整公正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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