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临武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目前已取得二级教师初级职称且聘任满1年以上。现咨询湖南省职称政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115号)相关规定
请问:
1、已认定初级职称后考取更高学历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依然符合中级职称初次认定条件,无需参加职称评审、不占用评审推荐名额?
2、结合文件年限减免条款,本人取得硕士学历后,是否仅需从事对应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可直接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
3、我省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称认定是否完全同等对待,市县无额外差异化限制?
恳请明确答复,谢谢!
0
收藏
该留言中包含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留言办理单位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