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霖御景A1栋2单元2号客货两用电梯,已持续故障一个多月,反复修完就坏,物业仅话术回复“通知维保人员”,无实质根治措施;电梯还存在12楼运行抖动隐患,临近暑假孩童增多,安全风险极高,物业+维保互相推诿,属于典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失职!
(@嘉禾县金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不要再只发“通知维保”套话,1个月反复故障已经说明不是小问题,必须出具详细检修报告和维修时间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物业公司是电梯使用第一责任人,必须保障电梯合规维保、消除安全隐患;维保单位需如实排查根源故障,不得简单应付维修,监管部门查实后可对两方处以罚款、责令停用电梯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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