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进良破坏农田的举报信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我叫杨小军,是城步县西岩镇五桂村十组村民,现举报本村十组村民杨进良长期非法侵占、恶意破坏我家合法承包的农田,蛮横霸占耕地私自种菜,严重侵害我的合法土地权益,具体情况如实反映如下:
我家涉事农田位于本村牌坊旁河堤位置,合法承包的耕地共三块,总面积2.6亩。因我和家人常年在外务工,长期不在村内居住,无法日常看管农田,杨进良趁机未经我任何同意、也未与我进行任何沟通协商,私自侵占这三块农田,强行霸占用于自家养鱼及种菜。
更为恶劣的是,杨进良并非一次性侵占土地,而是长年持续恶意破坏农田地貌:为私自开挖鱼塘养鱼,他逐年向下挖掘河堤处的农田土体,每年私自挖低田地几十公分,持续破坏河堤护坡与耕地土层,既损毁了我家农田的耕作条件,也破坏了河边河堤的安全性,存在极大的防汛隐患。
事发后,我曾主动尝试和杨进良沟通,要求其停止占地、恢复农田原貌、归还全部耕地,但对方态度蛮横、拒不承认,完全无视我的合法土地权益,拒绝任何协商调解,持续肆无忌惮地霸占耕地、私自耕种,明目张胆侵占我已确权的农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公民合法确权承包的耕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侵占、破坏、擅自改动耕地原貌。
为此,我提出以下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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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相关部门立即上门实地核查土地侵占现场,固定相关证据,责令杨进良立即停止一切侵占、破坏农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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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杨进良限期清空农田内私自种植的蔬菜,无条件全部归还我家的合法承包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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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杨进良对逐年挖毁的河堤、破损农田进行修复,恢复土地原有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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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杨进良非法侵占他人耕地、恶意破坏农田的行为进行处理,杜绝后续再次发生同类占地侵权事件。
举报人:杨小军
联系电话:132****3812
日期: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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