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下午17点30分,我骑电瓶车跑外卖在环先中路,被埋伏在道路绿化带中间的交警抓雨伞,我的雨伞是可拆卸的,我当场自己卸下了,说自己保管,结果我的雨伞属于私人物品被交警当场拆毁,眼看下大雨了伞被拆毁了态度极差,这还是为人民服务吗?我以后不会送外卖到交通执法部门了,别想吃到我送的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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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d24vl0q
那也要执法流程正确吧,不分任何理由直接没收私人物品,没有开任何单据销毁这合理吗?程序正确吗?不属于执法程序违法吗?衡阳全市整治规则是:查到加装遮阳伞,优先责令车主现场自行拆除,不是直接收缴东西!法律明确:收缴非法装置,必须当场出具扣押/收缴清单、强制措施凭证,写明物品、执勤中队
2026-07-09 1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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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d24vl0q
直接拿走遮阳伞,没开任何单据、不告知去哪里领、事后直接丢弃,属于程序违法,私有财物处置流程不合规!
2026-07-09 12: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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