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桑梓镇石窖村株木山组村民,今天实名、如实向红网百姓呼声反映新化县林业局长期行政不作为、收费不履职的违规问题,恳请上级部门介入核查、督办整改,维护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
2005年,我组村民因村内山林权属存在纠纷,为妥善化解矛盾、厘清山林权属边界,我们依规向新化县林业局原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全程配合部门工作,并按照当时工作人员要求,足额缴纳了5000元山林纠纷调处费。
缴费之后,我们满心期待林业部门能够依法依规开展实地核查、走访取证、边界勘测、组织调解等相关工作,尽快办结我们的山林纠纷案件,解决村民多年的山林权属争议。可让我们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笔费用缴纳至今整整二十一年,新化县林业局纠纷调处工作彻底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二十余年来,我们多名村民多次主动跟进、反复咨询案件进展,无数次对接相关工作人员,得到的始终是拖延、敷衍、推诿的答复,从未开展任何实质性调处工作、从未组织双方调解、从未出具任何调查结果、处理意见、调解文书。一桩简单的山林纠纷调处业务,在收取群众足额费用后,被无故搁置二十余年,至今零进展、零结果、零答复。
根据行政服务收费基本原则以及行政履职相关规定,行政部门收取群众办事费用,就必须依法履行对应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办结相关事项。新化县林业局原纠纷调处办公室收取村民5000元调处费用,属于有偿受理群众诉求,理应尽职尽责完成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但该局收钱不办事、履职不作为,将群众民生诉求搁置二十余年,严重浪费行政资源,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更是严重侵害了我们普通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年漫长等待,从壮年等到年迈,一桩本该妥善解决的山林纠纷,因职能部门怠政不作为,长期悬而未决,不仅导致我组山林权属长期模糊不清,无法正常经营、利用、流转山林资源,给村民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更让我们对基层政务服务极度失望。
在此,我代表本组全体村民,郑重向新化县林业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三点诉求:
1. 立即彻查案件:恳请上级纪委、林业主管部门介入核查2005年我组缴纳5000元调处费的台账记录、经办人员,查清二十余年案件搁置、不作为的根本原因,对相关失职、渎职、懒政怠政人员依规追责问责。
2. 限时办结纠纷:要求新化县林业局立即重启我组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安排专人实地勘测、调查取证、组织调解,在规定时限内出具正式调处结果与书面文书,彻底厘清山林权属争议。
3. 依规退还费用并致歉:因部门长期不作为、未履行任何调处职责,要求全额退还我们2005年缴纳的5000元山林纠纷调处费,并就长期敷衍群众、不作为履职的行为向村民公开致歉。
我们始终相信公平正义不会缺席,恳请红网平台予以曝光监督,恳请娄底市、新化县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这起长达二十余年的行政不作为问题,尽快督办落实,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正、合理、满意的答复!
投诉人:新化县桑梓镇石窖村株木山组村民
日期: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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