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永顺经开区永开管〔2026〕5号回复不服,请求上级督办
湘西州永顺县
网友19qhr6j
2026-07-01 21:47:13

我是永顺县润兴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方,该项目系永顺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我司于2025年2月进场施工,2025年8月因甲方润兴公司资金问题停工,至今甲方累计拖欠工程款1500多万元,开工至今未付分文。

2026年6月5日,永顺经开区出具永开管〔2026〕5号正式回复,称已多次电话联系甲方、组织协调但未达成一致、因甲方无抵押物协调信贷失败,最后以“属于民事合同纠纷”为由建议我向法院起诉。

我对该回复极度不服:

第一,关于"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建议起诉"的说法,我不能接受。

这个项目是永顺县政府招商引资引进的,我们正是基于对政府公信力的信任,才在没有预付款的情况下垫资这么多钱进场施工,这既是推卸责任,也是在破坏营商环境。

第二,你们所说的"多次协调",并没有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从2025年8月到现在,快1年过去了,你们打了几个电话、开了一次协调会,结果是"未达成一致"。对方一直没有钱,你们有没有督促对方制定还款计划?有没有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有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措施?目前的情况是:对方承认欠钱,但就是不给,政府也拿他没办法。那这封回复意见对我的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第三,你们帮助协调信贷,但对方没有抵押物,所以没办成——这个结果等于是零。

作为招商引资的引进方,你们在引进企业时有没有要求对方提供足够的资产证明?如果企业连基本的抵押物都没有,你们是怎么通过招商引资审查的?现在出了问题,一句"没有抵押物"就把责任推干净了,这不合理。另外还有去年9月份李东阳拿我们垫资建起来的厂房做抵押向银行借了300万,我们是一分钱没拿到手,李东阳说是被政府划走100多万,还有一个股东退股把钱拿走了,为什么工程款可以一分钱不付,政府要先划走,股东一分钱不拿出来还可以拿钱走

我的诉求很明确:

1. 请县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甲方(润兴公司)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防止其转移资产;

2. 请县政府督促甲方在10天内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并由政府监督执行;

3. 如果甲方半个月内拿不出钱,县政府作为招商引资方,应当启动应急预案,拿钱出来对工地进行收储,然后重新招商,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我方由于外债的原因公司以经面临破产,我们以经到精神崩溃的边缘了,再次求上级督促永顺县政府履行职责,给我们一个公道。

0
收藏
永顺县大数据中心
2026-07-02 15:42:58
0
永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07-09 16:43:56
0
上传文件
单张图片不超过10M,最多上传5张
上传文件
最多上传3个视频,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 200MB。
确认评论
×
时刻新闻APP
百姓呼声公众号
我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