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长沙市雨花区明昇壹城住宅业主,2018 年高价购买本小区商品房。购房当时,开发商明昇集团售楼人员、对外宣传资料、沙盘及销售口径,明确承诺本小区配套公办名校:长郡双语雨花中学,2020 年建成、2020 年正式招生开学,业主子女可配套入读该初中。本人正是基于开发商明确的长郡双语雨花中学学区配套承诺,才高于周边市场价入手该房产,购房核心目的就是子女就近优质入学。
一、实际严重违约事实
1、配套中学严重延期违约:
开发商承诺 2020 年建成开学,但长郡双语雨花中学并未按期建设完工,2021 年我家孩子到升学年级,完全无法兑现入学,学区承诺彻底落空,直接导致购房主要目的无法实现。
2、房屋长期不具备合格交付条件,至今未正式交房:
因小区核心配套(承诺中学)未落地、项目配套不完善,房屋长期不具备完整居住交付条件。
本人自买房至今,从未收到开发商出具的正式书面收房通知书、从未办理验房、从未签字收房、未领取钥匙、未装修、未入住、房屋长期全屋空置,不属于业主无故拒房。
3、物业公司违规强制催收多年物业费:
在房屋从未正式交付、业主从未入住使用的前提下,现物业单方面核算,要求我补缴长达 7 年物业管理费,每年费用约 7000 元,合计金额巨大,严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
4、开发商违约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因学区虚假宣传、配套学校严重延期、项目交付滞后,本小区房价大幅下跌,本人房产严重贬值,同时房屋长期空置产生多重间接损失,全部由开发商违约行为造成。
二、法律与政策依据
1、根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商品房销售中,对房价、购房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学校、学区、配套等承诺,即便未写入合同,也属于买卖合同组成内容,开发商未兑现构成违约。
2、《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长沙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建设单位未正式交付给业主的房屋,物业管理费全部由开发商(建设单位)承担,与业主无关。
3、开发商以名校学区为核心卖点高价卖房,后期配套严重滞后,属于误导销售、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
三、本人合理诉求
1、依法认定:该套房屋多年未正式交付,本人无需承担任何未交付阶段物业费,所有欠费由明昇壹城开发商全额承担,立即停止物业对本人的违规催收、电话短信骚扰。
2、依法查处:长沙明昇开发公司学区虚假宣传、配套学校延期建设、违反销售承诺的违约行为,并官方书面答复整改。
3、要求开发商就长郡双语配套严重延期、学区承诺落空、房屋贬值、长期空置等问题,向业主进行合理赔偿或补偿方案。
4、督促雨花区教育局、相关主管部门,稳定落实明昇壹城住宅业主长郡双语雨花中学配套入学政策,保障已购房业主合法入学权益,不随意变更办学性质、学校名称及招生范围。
本人所述全部属实,可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空置现状、物业催费记录、当年学区宣传背景、子女当年入学受影响等佐证材料,恳请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协调处理,维护普通购房者合法权益。
投诉人:黄金娟
联系电话:189****4376
房号:明昇壹城7栋1单元3905房
日期:2026 年07 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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