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督促常德新天地保安落实退役军人招录优待政策
常德市澧 县
网友8e7usnz
2026-07-01 09:22:19

本人李达元,男1975年10月出生,湖南常德澧县人,系退役军人,曾在长沙银行澧县支行担仼保安(某保安公司派遣),工作满两年多。

2026年6月长沙银行常德分行安保项目重新招标,常德市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省国资控股)中标。该公司在新招聘公告中设定"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硬性条件,本人及多名同为退役军人的原在岗人员因超龄被整体清退、不予录用。

常德新天地保安系国有控股企业,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企招录时对退役军人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并可设置一定比例岗位招聘退役军人。但该公司在银行保安(非高技术岗)招聘中未做任何放宽,也未设退役军人专项或优先名额,与湖南省关于国企拿出不低于5%新增岗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的政策导向不符。

原派遣公司也未就本次遣散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另行主张)。

诉求:

请常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督促常德市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按 《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军人报考保安岗位适当放宽年龄(建议至50周岁)及学历条件,或设置退役军人定向/优先录用名额,对本人等被清退退役军人重新审核;

监督原派遣单位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附:退役军人证明

望部门从速调查核实,限期回复,谢谢!

李达元

联系电话:1376261XXXX、1733655XXXX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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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新天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6-07-03 17: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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