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庄路口水泥减速带不合理
356国道乐安铺段(王家庄路口),这个水泥减速带设置不合理,严重损坏车辆。
根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公路法》第44条,在道路上增设减速带属于涉路施工/增设设施,须经道路主管部门(交通局/公路中心/住建)和公安交管部门双重审批。
所以不知道这个减速带有没有经过审批,正规减速带多用橡胶或铸钢,现浇混凝土减速丘在部分规范中也有提及,但必须由主管部门按标准施工并设置警示标志。
恳请政府及时处理此水泥处减速带,给百姓造成出行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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