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在航天科技小镇配套道路建设项目中人为压低征拆补偿
尊敬的韶山市相关领导:
我是韶山市航天科技小镇配套道路项目拆迁户,房屋纳入2021年韶政通〔2021〕31号征地公告征收范围。
本次拆迁核算补偿违规采用潭政发〔2018〕18号暂行文件,该暂行文件有效期2年,2020年7月已到期失效;湘潭市2020年9月7日已出台现行有效补偿文件潭政发〔2020〕9号并当日施行。湖南省2021年3号文件明确规定要调差。
项目正式征地公告、补偿登记均发生在新法生效后,理应按新标准核算补偿,现使用作废文件核算直接压低我的拆迁补偿,损害农户合法权益。
此前我已向韶山市信访局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复核补偿,暂未得到妥善答复。
现诉求:
1. 依法按照潭政发〔2020〕9号文件重新核算我的房屋征收补偿;
2. 补齐新旧文件产生的补偿差额,并出具书面复核答复;
本人积极配合合法征收,只求政策依法落实,保障群众合理补偿权益,望相关部门公正处理、及时回复。
反映人:龙芳
联系电话:151****3568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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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持有本次拆迁全套加盖贵中心公章的房屋面积、安置人口、补偿汇总三张原始档案,档案终审定稿于2021年1月,彼时潭政发〔2020〕9号新补偿政策早已落地。贵中心仅以2020年3月公告为由全程适用2018年旧文件,且在次年终审核算时未更新新标准,违背征地“就高补偿、保障群众生活”原则。现申请工作人员结合我户完整档案,对照新旧两份政策文件重新核算补偿差额,给出合理处理方案,相关佐证表格均可线下提交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