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9年购买唯康置业公司开发楼盘唯康水岸豪庭楼盘,按照合同2021年本应该交房,期间到2023年10月开发商匆匆忙忙交房,而且交房标准都没有达到,开发商一直没有公示三书一表,期间业主多次向各个部门维权投诉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每次问开发商什么时候开发票,办理房产证,得到的回复一直是等,税务部门回复的是开发商没有钱交税,所以开不出来发票,我们购房的时候钱全部给开发商,请问为什么开发商会没有钱交税开发票呢?如果开发商把业主买房的钱挪走它用,这个不应该由业主买单,目前导致开发商不开发票,办理房产证诸多的问题产生,衡阳市针对开发商逾期不开发票楼盘,实行证缴分离、票税分离政策,请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办理产权证。
请求主管部门协调事项:
1. 拒不支付违约金:督促开发商按合同核算、足额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2. 不开发票:责令开发商立即开具全额购房正规发票;
3. 不办房产证:督促开发商限期完成项目产权初始登记,制定办证时间表并书面告知全体业主,并配合办理产权证;
4. 对开发商逾期交房、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规行为依法监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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