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祁东县玉河小学学生家长,今年春季开学时,我作为学生家长通过老师发送的保险费缴款码购买100元保险(其中包含监护人责任险)。
监护人责任险,是为了保险学生不小心造成他人受伤,而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时,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从而减轻家长负担,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该监护人责任险在全省其他区县,已经实行多年,且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据我所知,祁东县今年才第一次推行监护人责任险。
因为一次意外,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压伤,造成手臂骨折。当我在中国人寿祁东公司去理赔时,才知晓,保险公司收了保险费,却没有按约定购买监护人责任险,我经电话咨询人寿电话95515,核实情况一致。
综上,我认为保险公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肆意变更保险险种,让家长无法享受监护人责任险,给家长造成损失。经了解,这种情况非独我一个人,而且全校学生家长都是如此。因此,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查清事实,依法严肃处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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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后,当地有关部门非常重视,第一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保险公司也已经积极处理,事情已经得到解决,感谢政府为民解忧!